2018年湛江市委政法委員會“三公”經費預算支出增減原因說明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2018年湛江市委政法委員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合計24.84萬元,比2017年的22.2萬元增加2.64萬元,同比增加11.89%。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預算支出0%,與上年一致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我委2018年沒有安排因公出國的計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5.84萬元(2018年我委沒有公務用車購置),占“三公”經費預算支出63.77%,與2017年支出13.2萬元比增加了2.64萬元。原因:一是2017年我委與市社工委、市依法治市辦機構整合后,增加一臺公務用車,而這臺車的運行費用在2017年時未納入我委財政預算中。二是我委公務用車運行保有量6輛(2018年我委沒有公務用車購置),與2017年比無增減。
3.公務接待費9萬元,占“三公”經費預算支出36.23%,與2017年預算支出9萬元比一致,無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我委將繼續(xù)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嚴控公務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