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市階段暫停實施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的通知
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湛江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湛江市稅務局
湛江市應急管理局
湛人社〔2023〕259號
關于我市階段暫停實施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應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促進工傷保險基金安全可持續(xù)運行和做好省級統(tǒng)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平穩(wěn)銜接工作,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完善工傷保險省級統(tǒng)籌制度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2〕8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工傷保險基金可持續(xù)運行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粵人社明電〔2023〕15號)和《關于印發(fā)<湛江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湛人社〔2017〕482號)有關部署要求,我市從2024年1月1日起階段暫停實施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辦法,暫恢復按照工傷保險行業(yè)基準費率標準執(zhí)行征繳,即一至八類行業(yè)的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分別為0.2%、0.3%、0.5%、0.7%、0.9%、1.0%、1.1%和1.2%。
待省出臺省級統(tǒng)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再按照其規(guī)定予以實施浮動管理。
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湛江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湛江市稅務局 湛江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湛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