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湛江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配建保障性住房轉人才公寓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增加我市人才公寓房源儲備,助力我市人才安居工作,經市委人才辦同意,現(xiàn)就市轄區(qū)城市更新改造(“三舊”改造)項目配建人才公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時間
2024 年1月15日-2024年2月29日。項目建設單位以自愿原則填寫申請表和配套方案(附件2、3),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湛江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提出申請。
二、受理范圍
赤坎區(qū)、霞山區(qū)、湛江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轄區(qū)內,根據《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湛江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湛府規(guī)〔2021〕5號,附件1)已開展或計劃開展城市更新(“三舊”改造)配建保障性住房的項目。
三、籌集目標
籌集 1000 套人才公寓。
四、項目要求
?。ㄒ唬┟娣e要求。項目配建擬無償移交給政府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總面積需達(含)3000㎡以上。配建住房單套面積范圍可從“建筑面積不超過60㎡”放寬至“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的二房一廳小戶型為主,適量配建 100 ㎡左右三房一廳、三房二廳及不超過160㎡三房二廳、四房二廳中大戶型”,獨院、獨棟優(yōu)先。
?。ǘ┡涮自O施。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需配套生活必備的家具家電,配套方案由項目建設單位提供,有關事項在項目建設單位與湛江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簽訂的配建合同或協(xié)議中約定。若在本通知下發(fā)前已簽訂配建合同或協(xié)議的,可申請調整。
(三)交付要求。項目建設單位需承諾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將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無償移交給政府使用。交付時間早者優(yōu)于交付時間晚者。
五、審核時間
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20日。
六、部門審核
湛江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根據項目建設單位申請呈報內容進行審核,考慮區(qū)域平衡和有關優(yōu)先等級,最終確定轉人才公寓項目清單。
七、項目掛牌
由湛江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向確定的項目單位頒發(fā)“湛江市人才公寓”標牌。
八、其他事項
(一)項目配建整棟保障性住房作為人才公寓的,建議在樓棟首層配設人才活動交流中心。
(二)湛江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擁有最終解釋權。
附件:1.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湛江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湛府規(guī)〔2021〕5 號)
2.湛江市市區(qū)城市更新(“三舊”改造)配建保障性住房轉人才公寓申請表
3.房屋配套方案
湛江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4年1月15日
(聯(lián)系人:廖烈清-3588031,李欽-3588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