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湛公積金〔2009〕8號
各有關單位:
近期,一些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湛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管理辦法》(下簡稱《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通過使用虛假證明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違規(guī)騙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時有發(fā)生,在社會上造成惡劣的影響。為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安全、合法提取使用,維護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guī)的嚴肅性,經研究,現就加強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是用于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的專項資金,按規(guī)定??顚S谩€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符合《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的提取條件,手續(xù)資料必須真實齊備。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必須嚴格審核本單位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如出現本單位職工利用虛假手段騙取住房公積金的不當行為,除追究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還將對其所在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并在全市通報批評。
三、通過弄虛作假騙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是違法行為,一經發(fā)現,除勒令將其所騙取的住房公積金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全額退回住房公積金個人專戶外,還責成其所在單位對當事人進行通報批評,并依據有關規(guī)定作出相應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司法部門,同時,將處理結果報市糾風辦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視情況向全社會通報,并將使用虛假材料騙提取住房公積金人員的個人資料錄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誠信黑名單”。被列入“誠信黑名單”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3年內將不能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等優(yōu)惠政策。
四、各單位要經常組織職工學習國家有關住房公積金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加強對職工的法紀教育,切實做到嚴格自律、遵紀守法。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