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示公告制度
為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本制度所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是指單位在職責范圍內(nèi),按照規(guī)定程序,采取有效方式及時主動地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原則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應當遵循及時、完整、準確的原則。
三、公開范圍
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ㄒ唬┥婕肮?、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ǘ┬枰鐣姀V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ㄈ┓从潮締挝粰C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四、公開方式
(一)單位網(wǎng)站。
?。ǘ┬侣劙l(fā)布會、報刊、廣播、電視以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等。
?。ㄈ┢渌阌诠娂皶r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
法律、法規(guī)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內(nèi)容、方式有專門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五、公開期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行政機關對已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予以廢止的,應當自廢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說明。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