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調整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時間:2019-07-01 15:08:02 來源: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打印】
【字體:大 中 小】
分享到:
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fā)《關于調整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明確于7月1日起開始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各繳存單位應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和繳存額的調整工作。
月繳存工資基數為職工本人2018年全年工資總額(包括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數。職工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資標準1410元,不得高于工作地所在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上限分別為:湛江市區(qū)20613元;廉江市18216元;雷州市11283 元;吳川市13896元;遂溪縣15102元;徐聞縣14127元。
各繳存單位不按規(guī)定辦理年度月繳存工資基數調整手續(xù)或月繳存工資基數不符合規(guī)定標準范圍,不得辦理繳存業(yè)務。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