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送達《核查通知書》的公告
湛江市坡頭區(qū)大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因你單位拒收或以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湛公積金核查〔2025〕10號《核查通知書》,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現(xiàn)有職工黃**(身份證號440803********2958)反映你單位(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804594078621D,住所:湛江市坡頭區(qū)南三鎮(zhèn)南三林場西棟402房)不按規(guī)定為其繳存2014年9月至2023年10月期間住房公積金21544元(單位部分),請你單位核實以下情況:
一、該職工與你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勞動關系起止時間。
二、你單位是否為該職工繳存了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起止時間。
三、該職工相關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月平均工資)、繳存比例及你單位應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數額正確與否。
若你單位對該職工所反映的事實、補繳數額有異議,請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異議并提交加蓋你單位公章的相關證明材料(含工資薪酬資料)。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異議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承認職工主張的訴求事實和補繳數額,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若無異議,請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到我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補繳手續(xù)。逾期不提出異議又不辦理補繳手續(xù)的,我中心將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規(guī)定處理。
附件:1.黃**住房公積金補繳計算表
2.黃**在職期間工資收入表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8日
(聯(lián)系人:梁穎,電話:0759-3325655、3352908,地址:湛江市海濱大道北193號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