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規(guī)范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論證評審工作
日前,廣東省自然資源廳下發(fā)《關(guān)于做好廣東省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論證評審專家?guī)旒捌涔芾砉ぷ鞯耐ㄖ罚ㄒ韵潞喎Q《通知》),將“廣東省海域使用論證報告評審及專家管理系統(tǒng)”和“廣東省無居民海島使用項目評審專家?guī)臁边M行整合,統(tǒng)一建立廣東省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論證評審及專家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系統(tǒng)”),以期規(guī)范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論證報告評審工作。
自《通知》下發(fā)之日起,廣東省各級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論證報告評審,以及圍填海竣工驗收,須通過該系統(tǒng)抽取專家并按系統(tǒng)要求進行管理。
同時,為體現(xiàn)“三公原則”,確保評審質(zhì)量,增加系統(tǒng)專家?guī)鞂<覕?shù)量及遴選范圍,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制定了《廣東省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論證評審專家?guī)烊霂旆椒ā?,面向全國邀請專家入庫。?guī)定廣東省各市、各單位依照,按每一專業(yè)類別向我廳推薦不少于2名的專家。已自建專家?guī)斓?,也將在審核后納入系統(tǒng)。
此外,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將不定期組織對全省各地評審活動進行抽查。